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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精神病院2023年度单位决算

宁波市精神病院

2023年度单位决算

目录

一、概况.........................................................................................................(1)

(一)部门(单位)职责.................................................................................(1)

(二)机构设置...............................................................................................(1)

二、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1)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6)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7)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7)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7)

四、名词解释..................................................................................................(8)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宁波市精神病院隶属于宁波市民政局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是一家三级乙等精神病专科医院,主要工作职责是:为全市流浪、救助、慈善、低保、优抚等精神障碍者及社会各类精神障碍者提供精神(心理)卫生,老年康养、心理援助、社会化康复、医疗巡诊、司法鉴定等服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精神病院隶属于宁波市民政局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内部机构设置包括:综合办公室、监察室、人事科、医务科、科教科、护理部、财务科、审计科、总务科(保卫科)、设备科、科教科、信息科、质控办、院感科、防治科、医保办、门诊办公室等行政职能科室;设置普通精神科、青少年心理科、心身医学科、老年精神科、老年认知障碍科、慢性精神康复科、综合内科、药剂科、检验科、特检科、放射科、心理科、营养科、荣军疗休养中心、精神康复科等业务科室。

二、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10529.04万元,支出总计10529.0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各减少488.91万元488.91万元,下降4.44%4.44%。主要原因是:一是宁波市精神病院扩建工程已完结,2023年无此工程的财政拨款,二是单位事业收入下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203.5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823.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72.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51.2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收入合计30.6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事业收入6011.48万元,占收入合计65.32%;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其他收入368.25万元,占收入合计4.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52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37.12万元,占90.58%;项目支出991.92万元,占9.4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23.84万元,支出总计2823.84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245.54万元,下降8.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宁波市精神病院扩建工程已完结,2023年无此工程的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74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6%,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和残疾人福利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2.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2.53%。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4.20万元,下降1.01%。主要原因是2023年取消了疫情防控补助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2.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7.47万元,占23.07%;卫生健康(类)支出1521.00万元,占64.11%;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304.13万元,占12.8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82.90万元,支出决算为2372.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7%,主要原因是科技教育人才培养经费(重点学科与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周期比较长,各类费用都集中在后期支付,导致本年支付减少。

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9.4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年中指标调剂疫情防控补助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356.63万元,支出决算35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特困供养人员中途离世。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年初预算1308.59万元,支出决算129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科技教育人才培养经费(重点学科与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周期比较长,各类费用都集中在后期支付,导致本年支付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项)。年初预算50万元,支出决算4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安排,使用补助资金43.0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31.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48.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退休补贴、遗属费等。

公用经费83.20万元,主要包括: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1.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9%。与2022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1.34万元,下降32.91%。主要原因是:2022年宁波市精神病院扩建工程已完结,2023年无此工程的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1.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451.24万元,占10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5.00万元,支出决算为45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63%,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和残疾人福利方面的支出。

其中: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365.00万元,支出决算45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和残疾人福利方面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为非行政参公单位,故无相关数据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2.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8.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3.76%;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4.13%。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应急调研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由部门统一公开。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和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保有车辆及派驻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指反映专门收治精神病人医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项):指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指反映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反映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附件:宁波市精神病院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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