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宁波市精神病院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组织院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波市精神病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服务要求 |
1 | 宁波市精神病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 30000元 | 详见磋商文件 |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为准。对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依法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投标人须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1、领取时间:2024年7月10起至2024年7月16日(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网上报名,请将报名资料以邮件形式发至本单位邮箱120037650@qq.com (同时致电0574-87582311-8403确认邮件发送),以获取磋商文件。
3、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供应商报名表(填写后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14时00分;
2、现场递交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童家日兴房11号(宁波市精神病院)
邮寄递交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童家日兴房11号(宁波市精神病院)
邮寄收件人:朱老师,0574-87582311-8403
3、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七、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7月22日14时00分。
八、其它
1、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市精神病院官网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所有文件(含公告中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等)均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九、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宁波市精神病院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童家日兴房11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582311-8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