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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失智症医疗康复中心(宁波市精神病院)改扩建工程日照分析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波市失智症医疗康复中心(宁波市精神病院)改扩建工程日照分析报告编制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波市失智症医疗康复中心(宁波市精神病院)改扩建工程日照分析报告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非政府采购)

、采购内容及预算

序号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服务要求

1

宁波市失智症医疗康复中心(宁波市精神病院)改扩建工程日照分析报告编制

21825元

详见磋商文件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为准。对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依法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0428日(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领取地点: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请将报名资料以邮件形式发至本单位邮箱13616566331@163.com (同时致电0574-87582311-7599确认邮件发送),以获取磋商文件。

3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供应商报名表(填写后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405071030分;

2、现场递交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童家日兴房11号(宁波市精神病院)

邮寄递交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童家日兴房11号(宁波市精神病院)

邮寄收件人:徐老师,0574-87582311-7599

3、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05071030

其它

1、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市精神病院官网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所有文件(含公告中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等)均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3、如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将书面文件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之前,扫描件发本单13616566331@163.com邮箱,本单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疑问,则视为各供应商均对此无异议。

、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宁波市精神病院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童家日兴房11号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582311-7599


     附件:供应商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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