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民康医院(宁波市精神病院、浙江省荣军康复医院)是隶属于宁波市民政局和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的三级乙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医院实行对外两块牌子,对内一套班子的管理模式。其中宁波市精神病院成立于1978年11月,是隶属于宁波市民政局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019年1月,医院在宁波市精神病院的基础上,增挂宁波市民康医院牌子。浙江省荣军康复医院原名为浙江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原隶属于浙江省民政厅。2018年10月转隶至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19年11月浙江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更名为浙江省荣军康复医院。医院积极履行社会福利和荣军优抚等民生保障托底职能,为全省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及其亲属以及全市社会福利性质的群体提供各类精神(心理)卫生、综合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精神医学鉴定(评定)、健康宣教、短期疗养、巡诊巡检、老年慢病和失智失能老人康养、社区指导、养老照护人员培训及技能评定等服务;同时整合资源履行三级公立医院职能,积极开展医学研究、医学教学和医学交流,为驻地老百姓提供“大专科小综合”服务。
医院总建筑面积约57000平方米,核定床位800张,床位利用率约101%,年平均门急诊约63000人次、出院7000人次、入院7100人次;截止2026年1月,在职员工460人,其中在编职工144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40人,中高级职称医务人员156人;设有普通精神科、老年精神科、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科、情感障碍科、心身障碍科、康复科、司法鉴定科、老年康养、失智症专区、安宁疗护标准化病房、老年综合内科、退役军人疗休养中心等特色科室;科室设置齐全,设施设备逐年改善。
目前医院是全省优抚精神病对象医疗和精神残疾评定医院、浙江省民政系统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指导中心、浙江省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机构、宁波市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宁波市慈善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宁波市精康融合技术指导中心、宁波市安宁疗护技术指导中心和培训基地、宁波市失智症医疗康复中心、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心理健康和思政教育实践单位、宁波大学医学院协作单位、西北工业大学宁波研究院医工融合共建单位、部分驻浙部队健康共建单位、宁波市失智症医疗康复中心、江北区精院医家阳光家园、江北区精神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江北区精神疾病防治临床指导中心。医院先后荣获“2015年度精神分裂症回归社会杰出贡献奖”,曾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是“全国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全国敬老文明号”“民政部第二批‘牵手计划’参与单位”“浙江省助残先进集体”“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平安医院”、“浙江省绿色医院”“浙江省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浙江省文创助残创业创新比赛十佳项目”“宁波市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先进单位”“宁波市精神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宁波市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宁波市文明单位”“宁波市模范集体”“五星级基层党组织”“宁波市工人先锋号”“先进职工之家”“宁波市精神卫生工作最美集体”等荣誉称号。同时也涌现了一批民政部最高荣誉“孺子牛”奖、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浙江省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浙江省抗疫先进个人、浙江省“三八”红旗手、浙江省最美民政人、宁波市党代表、宁波市突出贡献专家等先进荣誉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