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宁波市失智症医疗康复中心(宁波市精神病院)改扩建工程围挡施工项目竟争性磋商公告

现就宁波市失智症医疗康复中心(宁波市精神病院)改扩建工程围挡施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各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波市失智症医疗康复中心(宁波市精神病院)改扩建工程围挡施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非政府采购)

预算金额:94415.80元

最高限价:94415.80元

招标范围:宁波市失智症医疗康复中心(宁波市精神病院)改扩建工程范围内的围挡和围网施工,围挡施工长度约320米,高度2.5米,围网施工长度220米,高度1.8米,施工范围包括:临围挡的制作、安装、加固、运输及施工期间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工期:合同工期7天,接采购人中标通知后2天内进场。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为准。对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依法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04月28日(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领取地点: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请将报名资料以邮件形式发至本单位邮箱13616566331@163.com(同时致电0574-87582311-7599确认邮件发送),以获取磋商文件。

3、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供应商报名表(填写后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9:30(北京时间)

2、现场递交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童家日兴房11号(宁波市精神病院)

邮寄递交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童家日兴房11号(宁波市精神病院)

邮寄收件人:徐老师,0574-87582311-7599

3、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五、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5月07日9时30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市精神病院官网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所有文件(含公告中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等)均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3、如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将书面文件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之前,扫描件发到本单位13616566331@163.com邮箱,本单位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疑问,则视为各供应商均对此无异议。

、业务咨询

1.采购人:宁波市精神病院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582311-7599


附件:供应商报名表.doc




  • 上一篇:
  • 下一篇: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